我們一行六人分兩路去羅艾的家和C鎮。  我、小曹和李淵去羅艾的家,源克露和尹本樊去C鎮,史琅則留守本部。 

   “呼~,‘野狗分屍的事件’沒過多久又要加班,”小曹駛著車子去羅家時埋怨道,“最近都沒剩下什麽私人時間啦!”  

    我苦笑:“做我們這一行的就是這樣的啦,忍著點吧。” 

   小曹口中的《野狗分屍案件》是這樣的:今年六月三日、六月十八日和六月二十五日分別在不同的時間在同一樣的地點——天狗橋的草坪發現野狗被分屍。很巧,屍體都被分成九塊。雖然表面上這三件事有關聯,但實際上也查不出個所以然,時間于七月二日終止調查,成爲懸案。當時傳媒都罵警方的不力。 

    大約過了五分鐘,我們來到羅家。李淵按下門鈴,主人就立刻出來應門。

    待我們坐下來后,羅父急促地說:“我們在通知你們后就一直等你們來。”說著他從電話旁邊拿出一封信,“這就是小艾寫的遺書。” 

     藍色的字體在有比卡超的紙上留下幾行字:爸、媽,或許有一天我不在了,你們會想念我嗎?不知怎麽的,我最近感到很悲傷。小敏抽煙的事,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我勸了她幾次她都不聽,繼續這樣下去的話……我真的不想我的好朋友成了人人都罵她是個不良少女。我的力量太弱小了……連一個朋友也幫助不了……或許世界上不需要我這種智慧讀書以外什麽都不會的人吧?  爸你一直很希望我能成爲有用的人,看來我不能實現這個願望了。                                                   

          愛你們的小艾上” 

         “這……確實是女兒的筆跡嗎……?”看完這封信后我有點震驚,一個小學生怎麽會有自殺的念頭?說她早看透了世界不過是生與死交替的空間還是說她只會單方面想事情只擁有單純頭腦沒見過大風大浪的小孩?  

      “我平時就有檢查女兒作業的習慣,”羅母用肯定又不想承認那是事實的眼看著我“我十分肯定這是我女兒的筆跡。

    問幾個簡單的問題和寒喧幾句,我們就帶走羅父母答應能拿回警察局的“遺書”,離開了羅家。

    “到目前爲止還沒有突出的綫索。”小曹說。  

        我們讓車子在羅家附近走走。如果兇手一直都留意羅艾的父母行蹤的話,應該會留連羅家附近,也應該知道警方曾上過門,只有我們到處走走,或許會遇到兇手! 

    “哪有這麽簡單!”李淵把我的謬論推翻,“我們想到的事他也想到,(不知爲何,聽到大家説話的語氣都好像兇手一定是男性)而且普通人都知道與命案有關的人一定會經常有警察造訪,不會經常在主要證人周圍監視。說起來,雖然不知道犯案人是男是女(推翻我之前想的),但能肯定的一點是犯案人一定是在學校作業的人。据各種資料能充分證明案發那天沒有任何的校外人進出過學校。” 

     “‘那件事’指的是什麽?羅艾有否留下有關的信息?”小曹問。 

   “‘那件事’很快就知道是什麽了,答案在C鎮嘛。”我望著車窗外的寂靜、除了幾盞街燈的漆黑街道。 

  “你說會不會是小學生干的?”小曹語出驚人,“那個朱敏……她威脅過羅艾,羅艾受不了被她以‘那件事’威脅,決定不畏‘那件事’,告訴他忍朱敏吸煙的事,希望別人能讓朱敏改過……朱敏知道她有這樣的念頭,於是殺了她… 

    “就算是吸煙,也不用殺人這樣吧?”李淵反問。的確,吸煙會讓學生停學,但也不至於要殺人滅口。不過…    “現在的小孩想法跟我們這一代很不同的了,不排除有這麽衝動的人存在。”我說。  

    小曹咽了一下口水,繼續說:“要知道,朱敏個子挺高的,力氣看起來很大,羅艾看起來那麽弱小……”   看他們兩人的照片就知道她們體形上差距。  

    “羅艾把‘不怕朱敏威脅,要把朱敏的事告訴老師’的事事先告訴朱敏,希望她有回心轉意的念頭(我們忘記了問老師羅艾有沒有找過他們。有些事可以遲一些知道也沒關係),於是約朱敏在考試后十一點五十五分在自己常去的實驗室——說自己沒把握的事需要一個自己熟悉的場所。朱敏幹掉她后離校門關閉時間不多,同時又不能做什麽處理,於是把她用實驗室的繩子綁起來,看起來就像被人綁架似的捆在一處!再塞進唯一能打開的洗手盆的柜”我用反面的想象力后就想出導師的情形說。  

   “頭兒!”小曹臉帶興奮地對我說,好,你我說的就是真的,他那閃爍的眼神突然令我也相信那是真的,就自豪起來。  

    “爲何羅艾的屍體只有腳上綁有,而手反而沒有呢?這不合常理吧?”李淵繼續當推翻理論的角色。  

   “兇手是初犯,慌張起來就沒把手也綁起來了。”我說。    

  “就算這也對,但羅艾的胃裏驗出有砷毒,這如何解釋?”李淵又問,但很明顯是肯定的語氣啦。   

  “那……”我立刻把整個腦袋翻轉過來,找出合理的解釋。砷這種東西能在藥房買到,何況她家是開藥房的。現在有些老鼠葯是含有砷的。把砷捏碎,放在不透明的飲料裏,如牛奶,然後“請”羅艾喝。這個“請”的動作在那天的第二場考試后,也就是十點三十五分—十點五十分裏完成就行。換句話來説,她們談論秘密的時候就推前一個小時。朱敏聽了羅艾的話后以高談的語氣請她喝“牛奶”——這樣給她就不會唐突——也就是說朱敏想干掉羅艾不足突然的想頭。怕他死不去,再約羅艾到實驗室——平時都去實驗室的羅艾在那天的舉動足以為常。但當羅艾真的死後才發現她自己一點也應付不了這種場面,於是手慌腳亂。砷的分量不足以在一個小時讓羅艾致死。        

    最後,我們決定停止話題和返回本部。   因爲去C鎮的路程要半天,朱敏的消息還沒那麽快就傳到。   我累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躺在沙發上睡覺。   七月九日早上十點。我被小曹搖醒了。 

  “頭兒,有最新消息!”小曹嚷道。  “唔——”待幾分鈡后,我才完全清醒過來。口又干又臭,大概是上火了。  

  “是什麽快說呐!”我嚷道。  “是,是。”小曹拿出張傳真紙說,“克露那邊搞定了,正趕著回來。朱敏所說的那件事是……”   小曹還沒說完,我就直接搶走他手上的紙看起來。我看了兩行,小曹又說:“徐杏如寄來了一封信來。郵戳日期是77。” 

    我丟下傳真接過小曹遞過來的信。信的内容與傳真紙說的是同一件事情。就是關於“野狗分屍”案件。  

  “野狗分屍”案件的犯案者是羅艾。羅艾把聽她話的貓帶到新路橋的草地——野狗最多的地方。平時沒有人經過,羅艾幹什麽也沒人知道。她將貓放到草坪上。只要貓一叫,飢餓的野狗們就會撲上前,把弱小的流浪貓給吞噬掉。在野狗們吃貓時,有一個人就會出現用鉄的棒球棍狂打其中一只野狗的頭。其他的狗警惕起來,羅艾就不斷把食物從橋上掉到野狗面前,分散它們的注意力,那個人就將打死的野狗拖走。拖到天狗橋由羅艾分屍。  

     徐杏如還寫道:“我不明白她爲什麽這麽殘忍,但她肯定是被人操控的,是那個人!羅艾肯定是喜歡他!喜歡得分不清是非黑白!那個人就是——教我們自然的李老師!我不敢告訴警方,就算他們被捉后去坐牢,他們也會找他算賬。  克露他們問朱敏她是否親眼看見他們在分屍,朱敏就回答說徐杏如告訴她的,杏如說自己親眼所見,她因爲太害怕,所以告訴我。 

  現在很明顯,所有矛頭都指向了一個人.
( 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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